跳到主要內容區
生醫工程與環境科學系     
 

【公告】為防範流感及COVID-19等呼吸道傳染病群聚事件發生,落實生病不上課、不上班。

主旨:為防範流感及COVID-19等呼吸道傳染病群聚事件發生,教育部函請各校辦理各項防治措施詳如說明,請各單位落實,並轉知所屬生病不上課、不上班,請查照。

說明:
一、依衛生福利部本(115)年1月20日衛授疾字第1150400020號函及教育部115年1月26日臺教綜(五)字第1150007682號函辦理。
二、正值寒假及春節連續假期即將來臨,聚會及跨縣市活動機會增加,擁擠空間較易造成呼吸道疾病的傳播,為有效預防並降低校園傳播風險,請各單位配合辦理各項呼吸道防疫工作,說明如下:

(一)落實「生病不上課、不上班」原則:罹病教職員工生應在家休養,於未使用退燒藥物下退燒至少滿24小時才能返回上班上課,防範群聚事件發生及避免疫情擴散。
(二)定期實施環境清潔消毒:保持教室清潔與通風,維持寬敞空間;另定期實施環境清潔消毒工作(至少每日一次),並視需要增加辦理。
(三)落實疫情監測及通報:隨時關心與注意教職員工生健康與請假情況,如確診為傳染病或出現疑似群聚感染事件,主動通報衛保組03-5743000,下班或假日請聯繫生輔組03-5711814(24小時),並配合地方衛生單位執行疫情調查。
(四)個人防護資訊:
1、建立良好衛生習慣:養成勤洗手、注意手部與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等習慣,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、空氣不流通之公共場所,有呼吸道症狀請佩戴口罩;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,或用衣袖代替;與他人交談時,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。
2、維持健康生活型態:適度運動、充分睡眠及均衡飲食。
3、注意危險徵兆,儘速就醫:如感染流感者出現呼吸困難、急促、發紺(缺氧、嘴唇發紫或變藍)、血痰或痰液變濃、胸痛、意識改變、低血壓、高燒持續72小時等危險徵兆,應儘速就醫。
4、定期接種新慣及流感疫苗:鼓勵教職員工生接種疫苗, 可參閱流感新冠疫苗及流感藥劑地圖h t t p s : / / v a x m a p . c d c . g o v . t w / 。

三、有關流感群聚事件、COVID-19群聚事件之處理規範,請逕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(https://www.cdc.gov.tw) /傳染病與防疫專題/傳染病介紹/第四類法定傳染病/流感併發重症、新冠併發重症/重要指引及教材項下,查閱或下載運用。
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