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產(採購/議價/報銷/登帳/轉移)
。財物:單價金額1 萬元(含)以上且使用年限在 2 年以上之機械及設備、交通及 運輸設備、雜項設備等。
。物品:單價金額6000元以上且未達 1 萬元或使用年限未達 2 年之設備、用品 (不含電腦軟體)。
。自行列管財產:未達6000元,或使用年限未達2年以上之非消耗性設備、用品
。特定消耗物品:碳粉匣、墨水匣
- 至校務資訊系統登錄〈免印書面)>使用單位將核銷文件送保管組審核。
- 特定消耗物品核銷建議與其他案件分開處理。
。盤點:
- 年度財物、軟體初盤:每年4月(依保管組公告期程提醒老師進行盤點;於盤點期程結束後一週內,將盤點清冊及自行列管財產清冊用印&送保管組存查。)
- 年度財物、軟體複盤:每年10~11月(依保管組公告期程提醒老師進行盤點。)
。報廢:
- 依保管組規定至校務資訊系統進行財物、軟體報廢申請,完成「國立清華大學財物報廢申請及核定單」三聯單
- 依保管組規定於每月最後一週星期三以前進行廢品收繳填寫
- 保管組廢品回收後核定單請掃描存檔備查,正本回擲各財產保管人於年度財產盤點確認用。
- 材質屬木質、塑膠、玻璃之廢品,經奉核報廢後,事先通報保管組承辦人,檢附廢品照片後,自行處理。
。轉移
- 依本校規定至校務資訊系統>財物資訊系統>財物、軟體移轉申請
- 財物、軟體移轉單(一式三聯直式列印)>請移交及接收單位分別簽章>送保管組審查,轉帳>主計室>保管組組長>退接收移交單位各一聯(存查)
- 電腦設備需先會計通中心(注意財產保管人簽核位置不同
財物、勞務及圖書採購流程
。公開招標採購請依本校採購組規定辦理:
- 採購金額達100萬元以上者,招標方式採「公開招標」方式辦理。
- 採購金額逾10萬元至未達100萬元者,招標方式採「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」方式辦理。
- 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各款者,招標方式可採「限制性招標」方式辦理。
- 共同供應契約(排除書刊資料採購,書刊資料採購由圖書館另行辦理)。
- 進出口規定。
- 科研採購(適用經費全科技部“B“類)。
- 10萬元(含)以下流程:系所承辦人>單位主管>院辦下訂>系所承辦人>到貨後簽收、驗收(若未依限期驗收將影響全院各系所訂購權益,一定要嚴格把關)
- 財物、軟體及物品認列及核銷作業規定同前
- 10萬元以上流程:系所承辦人>單位主管>院辦>採購組>到貨後簽收、驗收(若未依限期驗收將影響全院各系所訂購權益,一定要嚴格把關)
- 財物、軟體及物品認列及核銷作業規定同前
系館及公用設備維修保養
每月10月之前確認電梯例行性巡檢保養
每次斷電前、復電後需確實關閉電梯檢點及歸復正常再重啟
教員休息室及系辦公室RO機保養(3、6、9、12月)
協助老師計畫設備(公開招標、小額採購、登帳、核銷、移轉及報廢)
製冰機維護/保養,每次斷電前需正常關機,復電後需檢查無漏電重啟送水送電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