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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士班畢業流程(中文)

BMES · GRADUATION CHECKLIST

碩士班研究生辦理口試及畢業離校手續

作業流程圖|口試申請、口試辦理、論文繳交與離校程序

流程圖更新日期:2026.04.27
辦理提醒: 請依流程順序備妥文件並完成線上申請。各項表單、公開授權及離校規定,請以系辦公室及校方最新公告為準。
01

口試申請與文件準備

申請前約兩週
STEP 1

決定口試日期與時間

與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確認口試日期、時間與相關安排。

 
STEP 2

完成校務系統申請

  • 登入校務資訊系統,填寫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。
  • 進入圖書館論文庫,設定論文授權時間。

完成以上程序後,方可送出學位考試申請。

⚠ 論文授權時間注意事項 授權選項包含立即公開、六個月後公開及延後公開(六個月以上)。如選擇延後公開,請下載「延後公開申請書」及「切結書」,並依規定備妥佐證資料及簽名。
 
STEP 3

備妥文件並送交系辦

  • 成績單正本
  • 研究倫理教育課程證明
  • 論文檢核表及相似度比對資料
  • 論文初稿及摘要
  • 論文符合學術倫理聲明書
  • 碩士學位考試申請表
  • 教授推薦書
  • 延後公開申請書及佐證資料(如適用)
系辦提醒 論文初稿(含摘要)請自行列印一份,並以長尾夾夾妥後送交系辦查核。
02

口試辦理與資料繳回

審核通過至口試完成
STEP 4

確認口試委員

口試委員人數:3–5 人。

校外委員人數:至少占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一。

 
STEP 5

線上寄送口試聘函

收到審核通過通知後,自行於線上系統寄送聘函。

 
STEP 6

口試前 2–3 天至系辦領取

領取「口試費用領據」。

口試費用 每位學生新臺幣 4,000 元;超出費用由實驗室支出(依原流程圖所載)。
 
STEP 7

舉行正式口試

依已確認的日期、時間及地點辦理學位口試。

 
STEP 8

口試完成後繳回系辦

  • 口試費用領據
  • 口試平均成績登記表
  • 口試評分單
  • 口試委員審定書
  • 延後公開申請書及佐證資料(如適用)
 

完成論文修訂

依口試委員意見完成論文修訂,並準備後續論文上傳及離校程序。

03

論文繳交與畢業離校

完成論文後
STEP 9

至系辦領取正式文件

領取論文審定書及推薦書正本。

 
STEP 10

上傳論文至圖書館

依圖書館論文提交規定完成上傳與相關設定。

 
STEP 11

等待論文審核通知

等待清華大學圖書館以電子郵件寄送論文審核結果。

 
STEP 12

印製論文

依系所及圖書館規定印製論文。原流程圖註記:平裝、十本(膠裝)即可。

 
STEP 13

完成校務系統線上離校手續

登入校務資訊系統,逐項完成離校程序。

 
STEP 14

完成醫環系畢業離校確認

辦理系所畢業離校手續確認單,並完成校級及系級離校問卷。

 
STEP 15

繳交紙本論文並完成離校

圖書館 論文 2 本
系辦公室 論文 1 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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