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環安衛】教育部函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設「電子煙回收桶」據點及相關宣導資訊,請轉知所屬教職員工生,以免受罰,請查照。
115AC04134.pdf
1150910教育部函.pdf
拒絕電子煙擺布.pdf
電子煙回收桶全台回收據點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