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
主旨:本校實驗場所人員教育訓練
說明:本校實驗場所人員,進入實驗室作業,應先完成實驗場所教育訓練,始能進入實驗室進行實驗。
辦理細則:各實驗場所人員,依照進行實驗場所屬性和作業內容,接受以下實驗場所人員教育訓練。
一、實驗場所教育訓練分類:
1.「一般性安全衛生」教育訓練(3小時):
對 象:所有實驗場所人員
受訓期程:新進實驗場所時,並且每三年需在職複訓3小時「一般性安全衛生」教育訓練。
受訓內容:實驗場所一般安全衛生規則與急救防護說明等。
2.「危險物與有害物通識」教育訓練(3小時):
對 象:運作化學物質之實驗場所人員
受訓課程:新進實驗場所時,並且每三年需在職複訓3小時「危險物與有害物通識」教育訓練。
受訓內容:危害通識規則、化學性危害、化學品標示與安全資料表介紹、毒性化學物質運作與廢棄物管理等。
3.「毒性及關注性化學物質通識級」教育訓練(3小時):
對 象:運作毒性即關注性化學物質之實驗場所人員
受訓期程:新進實驗場所時
受訓內容:毒性及關注性化學物質危害、安全防護、運作管理等。
4.「生物安全及保全」教育訓練(8小時):
對 象:生物實驗場所人員
受訓期程:新進實驗場所時,並請每一年需在職複訓4小時「生物安全及保全」教育訓練。
受訓內容:生物實驗場所生物安全及保全、生物材料等級分類、緊急應變、生物安全管理及廢棄物管理等。
二、實驗場所教育訓練舉辦方式:
所有參加實驗場所教育訓練之人員,請先完成本校「環安衛E化管理系統」帳號註冊申請,方能後續登錄受訓紀錄至系統中。
本校實驗場所人員教育訓練說明簡表
|
實驗場所 教育訓練 |
訓練時數 |
對象¹ |
辦理方式 |
說明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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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一般性安全衛生」 教育訓練 |
3小時 (每三年需複訓3小時) |
所有實驗場所人員 |
實體課程 |
上學期開學期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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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訓 |
環安中心每季辦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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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所單位自辦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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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危險物與有害物通識」教育訓練 |
3小時 (每三年需複訓3小時) |
化學物質運作之實驗場所人員 |
實體課程 |
上學期開學期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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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訓 |
環安中心每季辦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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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所單位自辦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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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毒性及關注性化學物質通識級」 教育訓練 |
3小時 |
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之實驗場所人員 |
實體課程 |
每學年下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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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訓 |
環安中心每季辦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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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所單位自辦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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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生物安全及保全」教育訓練 |
8小時 (每一年需複訓4小時) |
生物實驗場所人員 |
實體課程 |
上學期開學期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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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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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安中心每季辦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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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所單位自辦² |
備註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