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.依據原子能委員會「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管理辦法」第三條規定,本校之教研人員及學生,於校內操作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前,
必須接受校內舉辦之輻射防護講習或修習相關課程;講習時數至少三小時。
二.本學期因疫情將採視訊上課,待報名結束將以e-mail提供視上課連結給所有報名同學,以利課程進行。
三.參加講習合格者,如須申請人員劑量佩章,請洽原科中心保健物理 葛潔小姐(分機:35781或42885)